近年來,醫療暴力行為越來越多、手法越來越殘忍,不但影響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士氣,更造成就醫民眾生命安全和醫療權益受損,問題相當嚴重。面對日益泛濫的醫療暴力,除了醫院貫徹「醫療暴力零容忍」的堅定態度之外,更須從實質層面加強醫療環境的安全,並從提升人心來處理這個棘手的現象。 日前有囂張的歹徒,持鐵棍衝入診間毆打醫師,造成醫師手、右腿被打後有紅腫、挫傷。歹徒在作案的過程中,還先行查看診間內的醫師是誰,而後才出手攻擊;儘管一旁的病患和家屬幫忙壓制歹徒,歹徒竟然還是得以乘隙逃出、並搭計程車逃逸。 根據調查,將近有9成的急診醫師、超過7成的急診護理人員,曾經遭受包括語言和肢體的暴力威脅;37%的急診醫護人員甚至直接受到暴力的攻擊。醫療暴力案件不但影響醫護人員安全,也波及使用醫療資源和服務的人,如病人、家屬、訪客等;暴力影響醫護人員的身心靈,他他們失去服務的熱情,加速醫護人力的流失,最終傷害的是民眾的醫療權益。 醫療暴力涉及殺人罪、重傷害罪、傷害罪、毀損罪、公然侮辱罪,以及恐嚇罪等不同層次的犯罪行為。《醫療法》修正條文通過後,毆打醫護人員的醫療暴力行為將可能被判刑3年。但是如前述例子,醫療院所是公共場所,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,再加上駐衛警、保全人力不足,有心歹徒往往如入無人之境、為非作歹且防不勝防。 而對坊間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增派員警進駐公立醫院的呼聲,警方立場認為,現有中央、地方警力均已不足,沒有多餘的警力可供派駐;而警力派駐私立醫療機構駐守,則有於法無據的問題。因此,僱用保全人員恐怕還是最可行的辦法。此外,考慮醫療院所的特殊性,轄區內的警方,務必將醫院納入巡邏路線,特別是最容易發生醫療暴力的急診室,尤其要以複式巡邏的方式,增加巡邏密度和強度;一旦醫院內發生暴力事件時,在醫院通報後,警方必須在一定時限內迅速到場處理,其機動性與應變性,視為警察機構與人員的考核項目;若員警積極查處暴力案件,則應落實勤務鼓勵;對相關人員從優敘獎,以激勵士氣。 提供並建立安全無虞的醫療環境,是醫療機構的責任,急診室內應設有24小時全職駐守的警衛或保全人員;平日應有完整且定期演練的暴力應變計劃及個人訓練;此外,急診室內各區須架設24小時不間斷的監視攝影設備;而一旦醫護人員或在醫療機構內使用醫療資源的人員,遭受暴力威脅甚至攻擊,醫院應該主動提供法律協助,進行必要之訴訟。 醫療暴力往往與整個社會的氣氛與風氣有關;當台灣社會的暴戾之風蔓延,醫療內的暴力行為自然也會跟著升高。因此,降低醫療暴力行為,最核心也最基本的作為是促進社會更為祥和、理性,讓動輒訴諸暴力的人和行為都能減到最低。 【中央網路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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